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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常抓长能力作风建设 以强化内部监督管理 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时间:2024-10-14

来源:政治部 

作者:郑宇晗

编辑:张佳林

录入:张佳林

审核:郑宇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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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深化能力作风建设“抓基层、打基础、强落实、见实效”活动实施以来,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效,狠抓工作落实,坚持以“小管理”撬动“大发展”,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助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促进检察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

 
推进一体履职,增强监督成效

 

——进一步规范案件集中统一管理。完善案件统一受理、流转、结案审查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案件承办确定机制,严格规范指定办案和变更办案团队的审批程序。结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案件流程监控要点,围绕案件重点环节、重点文书进行流程监管,截至目前,提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1件,口头通知4次。

 

——进一步加强检察业务数据监督。抓好《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标准和说明》的学习和落实,加大对业务数据质量的日常监管,建立每月自查、通报的常态化机制,通过数据规范性检测及“数检通”功能进行自查、抽查、反查,及时督促业务部门从源头上规范数据填录,截至目前,共发现数据填录问题343个,制发数据核查通报2次。均督促办案部门整改完毕,有效促进检察业务数据质量和监管质效的同步提升。

 

——完善检委会议事议案工作机制。制定《向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挑选政治站位高,法律业务水平精,工作经验丰富的检察官进入检委会,建成数字化检委会会议室,让参会人员更加直观、全面了解案件信息和证据情况。目前,组织召开检察委员会8次,讨论案件3次,讨论事项1次,集体学习4次,有效发挥集体智慧公开公正透明研究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事项。

 

严明工作纪律,促进公正司法

 

——建立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配合衔接。为强化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合力,协同共促办案程序规范,案管部门在开展日常数据核查、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中,针对发现的问题,同步将工作通报抄送检务督察部门。会同检务督察部门开展案件重点评查2次常规评查1次评查案件38件,及时从质量评查中发现和纠正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

 

——全面落实“三个规定”。强化教育引导,将“三个规定”纳入政治轮训、业务培训范围,定期召开“三个规定”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会,签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十项承诺书》,让“有问必录”成为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截止到8月,该院已上报三个规定有情况70件,其中院领导上报28件。

 

——积极引入检察业务外部监督。配合业务部门提请上级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各项检察工作,规范听证人员管理,通过引入外部监督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目前,该院开展公开听证39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各项工作57人次。积极建立服务保障律师现场阅卷、异地阅卷互联网阅卷相结合的多元检察服务体系,优化律师对检察办案的监督方式,拓宽律师对检察办案的监督途径。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队伍素能

 

——聚焦突出分类查摆能力作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专项组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龙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应勇检察长在黑龙江调研讲话精神,综合巡视巡察、督查督办、审计信访、考核评价等情况,开展对照检视、自检自查,全面查摆在“扎扎实实、踏踏实实、求真务实”方面存在差距不足,对工作谋划不深入、重视程度不够等27个方面问题,实行动态管理,推动检察队伍司法理念与工作作风“双转变”。

 

——配合做好业绩考评。运用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等办案数据材料,为检察官业绩考评提供依据,将检察业务管理与考核评价、评先评优以及追责惩戒相结合,促进检察业务管理与干部管理监督衔接互动、协调运转,实现管案与管人互促共进,同向发力,促进检察官依法办案、履职尽责、担当作为。通过同时设置案件质量、案卡填录情况等正向考核内容及负面评价考核项目强化考评引导,保证责任追究有效,实现业务管理与内部检察权监督共赢局面。

 

——通过测试找差距。围绕学理论、学业务、学规章制度等开展深化能力作风建设业务测试,内容涵盖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纪党规、“三个规定”等内容,检验干警阶段性学习成果,帮助干警认识短板和不足,达到以考促学、以学增效的目的,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氛围。在第二届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业务竞赛中,该院综合业务部干警翟羽菲获“全省检察机关控申业务标兵”荣誉称号。

 

 

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把监督工作融入日常,抓常抓能力作风建设,持续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强化检察履职,更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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