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评+外评” 面对面监督 以高水平管理推动做实高质效办案
时间:2025-04-18
来源:综合业务部(案管)
作者:何瞅
编辑:孟庆宇
录入:张佳林
审核:郑宇晗
围绕最高检应勇检察长在为国家检察官学院授课时强调要着力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4月16日,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24年度已办结的案件开展第一次评查。
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评查机制
该院案管部门制定案件质量评查方案,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部门领导为副组长、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为组员的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
抓评查方法
强化精品意识
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评查模式,同一部门内员额检察官之间交叉评查的方式,围绕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释法说理、办案效果等全方位开展评查,详细记录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引入外部监督
将案件晾晒在“阳”下
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人民监督员对部分案卷进行了查阅,与办案检察官就案件的证据审查、事实认定、办案程序以及释法说理等关键环节展开交流与讨论。
受邀人民监督员对所评案件的办案质量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这是第一次参与案件评查,让我对检察机关的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也意识到人民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评查,是检察机关深化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
坚持管案与管人结合
强化互促共进
此次评查发现大部分案件办理质量较高,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但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会上,针对发现问题,要求承办检察官立即整改,并将评查结果分送院领导、检务督察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对承办检察官作出相应处理,做实高质效办案的“第一责任人”责任。

去年以来,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不断完善评查机制、优化评查方式、合理运用评查结果等方式,推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有序开展,促进办案质量提升。下一步,该院将坚持“每案必检”的要求,推动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以高水平管理推动做实高质效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