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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时间:2021-07-13

来源:第一检察部

作者:姜涛

编辑:于震

录入:于震

审核:胡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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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4月27日,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关于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向阳区相关单位(企业)联席会议,会议旨在解决佳木斯市向阳区施工作业、管理维护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窨井盖缺失、破损变形、松动错位,危及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等问题。本次会议由副检察长黄福成主持,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锐利出席了此次会议,并作主旨讲话。


 
   吴锐利检察长强调,随着国家路网、管网建设不断发展升级。窨井盖遍布城乡各个角落。窨井盖的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证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高检院就加强窨井盖管理问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完善窨井盖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窨井盖相关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想人民所想、干人民所干,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人民检察院不但承担着依法惩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任务,而且负有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责任。今天到会的各单位和企业要始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尽快开展联合动作,深入一线基层了解涉窨井盖问题,梳理我市窨井盖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集思广益,形成进一步加强窨井盖建设管理的系统方案。希望各单位和企业积极落实井盖管理责任主体。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井盖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责任。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有约定管理责任的,由约定的责任人负责维修、养护管理。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房产(物业)、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井盖主管部门(管理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承担各自井盖的管理责任,落实井盖安全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

   治理窨井盖问题不会一蹴而就,要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坚定信念,下定决心,守护好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希望通过此次联席会议,向阳区人民检察院牵头成立涉窨井盖安全联合工作组,到会多方共同建立窨井盖建设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和产权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我院将统筹协调解决窨井盖管理部门分散、产权单位众多、管理标准不一、管理责任不落实、遇事推诿扯皮等问题,建立行业部门监督、权属单位负责、指定机构应急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涉窨井盖的投诉受理、甄别派遣、应急处置、协调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落到实处。完善多元主体治理体系,按照“共建共享共治”的要求,改变旧有的政府单打独斗的管理方式,运用多种手段加大宣传教育,动员群众发现并反映窨井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政府、产权单位、市民等多元主体作用,切实建立多主体参与、运行有效的窨井盖问题治理体系,努力推动形成全民重视、全民参与、全民维护的良好格局和共看共管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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