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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

时间:2022-03-24

来源:第一检察部

作者:宫广云

编辑:于震

录入:于震

审核:胡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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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多地陆续出现有组织犯罪,手段隐蔽,人员复杂,危害深远,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一定影响,为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作为办理普通刑事犯罪的重要部门同时也是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在接到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责任分工方案》后,积极开展落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提高我部检察人员意识,提升办案水平。
 

 
   我部在接到贯彻落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工作任务后,第一时间组织了邢检部门全体人员的相关学习工作,同时还向我院其他部门干警传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号召我院全体干警进行学习,明确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概念,建立有组织犯罪预防制度,完善有组织犯罪案件办理机制,规范有组织犯罪涉案财产处置规定,健全有组织犯罪法律责任体系。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作为邢检人员,通过自身的深入学习,一方面可以促进办案人员更好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黑恶势力,另一方面可以提升我们公职人员的意识,能够主动远离犯罪组织,不为犯罪组织提供“保护伞”,第一时间发现有组织犯罪,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广泛宣传解读,提高社会知晓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落实普法责任,利用进网格、进社区、进单位以及线上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居民进行线下普法宣传,提升广大居民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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