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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任免信息

时间:2023-11-14

来源:政治部

作者:付迪

编辑:于震

录入:于震

审核:郑宇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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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郑宇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经2023年10月23日区委第十二届51次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
   郑宇晗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李继欣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试用期一年);
   孙显鹏
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试用期一年);
   王玲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三级检察官(试用期一年);

   丰艳馨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三级检察官(试用期一年);
   免去郑宇晗同志区人民检察院三级警长职务。

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周德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经2023年10月23日区委第十二届51次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
   周德海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
   李利锋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免去周德海同志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科长职务;
   李利锋同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职务;
   胡玥同志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科长、党组成员职务;
   李蕴宏同志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科科长职务;
   张宏伟同志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职务;
   孙泉同志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科副科长职务。



 
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张树峰、李海亮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经2023年1月20日区委第十二届33次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
    张树峰任向阳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李海亮任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免去陈斌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职务。黄福成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孟力群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张树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区检察院:
    经2023年3月3日向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投票表决,
    决定任命:

    张树峰为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海亮为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决定免去:
    黄福成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陈斌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孟力群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关于张树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经2022年12月30日市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研究:提名张树峰同志为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人选。黄福成、陈斌、孟力群同志不再担任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关于李海亮同志任职的通知

    经2022年12月30日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提名李海亮同志为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人选。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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