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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 “四进”宣传持续发力 “检护民生”立体保护

时间:2024-05-15

来源:第四检察部

作者:孙显鹏

录入:孟庆宇

审核:郑宇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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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第四个民法典月到来之际,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以“检护民生在行动 龙江检察解民忧”为主题的“检护民生”专项工作宣传周活动,采取检察开放日、走访民营企业、走进高校、社区普法的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送法进机关。5月14日,该院邀请区工商联、公安局、司法局、交警队、城管局等行政机关代表同志、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专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海亮主持。活动中,受邀人员实地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阳树”未检工作室、检察听证室等工作区域,详细介绍了检察工作职能和办案流程,全方位体验、近距离感受检察工作。座谈会上介绍了该院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的亮点工作情况和相关部门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商议如何进一步完善行政检察、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及非诉执行工作有效衔接配合,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特别是在检察监督的职能发挥上和检察建议质效上与行政机关增进了解,凝聚检察+行政服务民生的共识。

送法进企业。5月15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树峰一行人携手区工商联共同开展“检护民生”宣传进企业活动,先后到德宇会计师事务所、郭小方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乐颐老年养护中心等多家企业进行走访。检察官实地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针对民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讲解《民法典》颁发后的新变化,对企业关心的合同和劳动关系领域进行了解读,并结合办案中涉及民营企业的典型案例,以“罪名+案例”形式以案释法,向企业管理者讲解侵害民营企业、企业家权益的常见犯罪,分析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多发的法律风险和容易忽略的管理漏洞,并提出合理化建议,防范和降低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送上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制发的《致全省企业家的一封信》,向企业宣讲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两个专项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及《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服务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九条措施》等重要举措内容,介绍了检察机关的职责和该院取得的工作成效。

送法进高校。5月15日,开展“检护民生进校园”专题法治宣传活动,该院第四检察部干警为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带来一堂现场法治教育课,面对面帮助毕业生规避就业法律风险,护航毕业生顺利就业。“同学,这些法律资料可能对你有所帮助……”活动中,检察干警在佳木斯大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向毕业生宣传民法典、知识产权法、劳动合同法、反电诈等法律知识,就寻找工作时可能遇到的虚假招聘、劳动合同纠纷等问题与同学们开展互动交流,针对毕业生关心的法律问题,检察官们予以详细的解答。介绍检察机关职能,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告知同学们遇到违法行为应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提醒同学们在兼职、交友、就业过程中都要提高警惕,增强法律及风险防范意识。

送法进社区。5月14日至15日,该院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先后深入学府街道宏胜社区、建设街道栋梁社区开展普法活动,采取设置现场法律咨询宣传台、悬挂条幅、宣传展板、海报、传单等形式,多方位、零距离在人口聚集地向社区居民宣传检察机关职能,重点普及《民法典》、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非法集资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解答群众关心关注的物业、抚养等领域法律问题。共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解答法律问题10余条,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做实检察为民永无止境。此次系列宣传,既是民法典宣传月的活动,也是落实全省检察机关“检护民生”宣传周专项行动的具体实践。下一步,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会同行政机关同向发力,持续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地方经济发展,聚焦民生热点,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手段,交出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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